事项名称
公共场所及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审批
办理单位
栾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
办理地点
栾城区政务中心卫计局窗口
许可(办理)依据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
许可(办理)类型
行政许可事项
许可(办理)条件
1.选址合理,有符合要求的给、排水,周围内无污染源;2.经营场所名称、地址,有合法使用房屋证明;3.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、工商字号核准单;4.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施(清洗、消毒、保洁、冷藏、防鼠等);5.经营场所面积、微小气候、空气质量、通风照明、顾客用具、噪音、饮水及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要求;6.有场所平面布局图,布局合理,结构完善,符合卫生要求;7.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;8.有卫生负责人和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。
申请材料
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表(1份)
2、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报告(1份)
3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)(1份)
4、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(1份)
5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(复印件)(1份)
6、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、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(1份)
7、卫生管理制度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及相关资料(1份)
8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(1份)
许可(办理)程序
申请-登记 - 受理 - 现场核查 - 审批 - 发证
法定许可(办理)期限
20个工作日
承诺许可(办理)期限
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不收费
办理窗口
栾城县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
联系电话
85501256
备 注
联系人姓名
高凯琳
所在部门
栾城区卫生监督所行政许可科
监督电话
85503107
E-MAIL
wj85503526@163.com